12月30日,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赵健案”受害人集中发放退赔款135420元,标志着“赵健案”四名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得以挽回。

发放仪式上,执行人员向四名受害人分别发放退赔款8万元、5万元、1420元、4000元,受害人领取款项后连声表示感谢,将印有“一心为民、公正执法”、“执法为民、扫黑除恶”的两面锦旗赠与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局法官公正执法、倾心为民。

“赵健案”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在辖区范围影响较大,系汉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案件,案件经法院审判移送执行后,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不手软、“黑财清底”出重拳,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寻找案件线索,因赵健正在服刑,名下财产价值不足以履行罚金及退赔款,办案人员想方设法多方调查,终于将所有款项执行到位,第一时间与受害人取得联系。目前赵健应缴罚金及违法所得已依法上缴国库,退赔四名受害人经济损失全部到位。

据汉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禅介绍,下一步汉滨区人民法院将持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开展“打财断血”集中专项行动,确保实现“黑财清底”目标要求,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身边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