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现通报近期查处的9起“为政不为”典型案例。

1、新城办金川社区原三组组长李富荣不正确履职问题。2015年2月,张滩镇张滩村村民张某某,关庙镇金星村村民陈某将户口转入金川社区三组。2015年7月,张某某、陈某流转三组村民潘某康土地用于建房,并向国土部门递交了申请。时任三组组长李富荣仅了解此2户已将户口转至本组,但没有按法定要求召开村民大会研究表决的情况下,便认可2户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在“建房申请书”上签署了“情况属实”的意见,后张某某、陈某逐级上报取得了相关的建房审批手续。2020年12月,李富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晏坝镇田坝社区支部副书记高秀仓不正确履职问题。2016年12月,高秀仓在负责魏某某、赵某某、谢某某3户五保户建房工作中,擅自决定让不具备建房资质的高某满承包建设。2020年11月,高秀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晏坝镇卫生院职工徐良军不正确履职问题。根据晏坝镇卫生院工作安排,徐良军负责金龙村卫生室业务指导工作。2020年7月16日,金龙村村医魏某辉因病去世。2020年7月23日,晏坝镇卫生院下发意见书要求立即停止一切诊疗活动。截止8月30日,金龙村卫生室村医魏某辉长子魏某无从业资质,而接诊23人次,开具处方23份,出售药品36种,合计金额1072.21元。对此,徐良军负有直接责任。徐良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徐良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瀛湖镇前进村监委会主任胡富录在水利工程排查中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3月,瀛湖镇下发通知要求全镇对水利工程运行再一次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胡富录负责前进村此次排查工作。胡富录对全村23口水窖进行了排查及编号,全村共有水窖23口,其中主体完好16口、内部完好无损但外部破损的5口、有裂缝的2口,并于5月24日将排查结果上报瀛湖镇。5月28日,经再次排查,15号水窖实为报废水窖、19号水窖进出水管被毁、20号水窖进出水管均无水,窖内无水,排查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对此,胡富录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1月,胡富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田坝卫生院院长赵宗志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6月3日至5日正衡九年制学校共47名学生有咳嗽、咽喉不适、上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赵宗志身为田坝卫生院院长,对每天情况数据不清,未建立此次事情具体防控措施记录档案,没有对此事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延误了防控最佳时机,未履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双报告制度。2020年8月,赵宗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中原镇干部张后平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0月,张后平在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中不实不细、马虎大意,导致所帮扶贫困户石某彦的基本信息及收入核算出现多处错误,并被区脱贫督导组督导通报,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张后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紫荆镇卫星村监委会主任张后银在脱贫攻坚工作策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20年4月,张后银在帮扶贫困户尹某军落实产业增收奖补政策中,不实不细,以未实际发展产业的尹某军名义为尹某成(非贫困户)申报领取了产业奖补资金4000元。2020年12月,张后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中原镇畜牧兽医站站长赵行成工作不严不实问题。2014年5月,赵行成与中原镇养殖山羊户陈某某等5人到山东采购波尔山羊,共计采购波尔山羊105只。赵行成未查阅所采购羊是否经过检疫合格且未向卖方索要票证,仅口头达成交易。几天后,全镇养殖户购进的波尔山羊发病死亡90余只,同时感染陈某某等10余户养殖的500余只本地山羊死亡,给养殖户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引发信访矛盾。2020年12月,赵行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紫荆镇紫荆村监委会主任陈后得在公益性岗位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根据紫荆村分工安排,该村公益性岗位日常监管工作由陈后得负责。2019年1月,该村贫困户余某堂被聘用为公益性岗位。2020年6月,余某堂突然生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由其母亲史某秀代为履职。2020年7月,陈后得发现史某秀顶岗问题后,未及时上报。直至2020年10月20日,紫荆村才对余某堂予以解聘。2020年12月,陈后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