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认真落实“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扎实推进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整改与源头治理,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努力让整治成效可感可及、民生实事惠民利民,现面向全市深入开展“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线索摸排工作。
一、受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受理范围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
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超标准收费,未履行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等问题。
(二)开发商长期垄断物业管理、侵吞业主利益问题
未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拒不执行业委会(物管会)合法决策,不按规定期限移交有关资料和财物,威胁打压维权业主,侵占公共资产等问题。
(三)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等问题。
(四)违规捆绑收费、违规加收水电费问题
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限购水电气热费用,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未履行信息公开和告知义务,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违规加收水电费,捆绑收费等问题。
(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不规范,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情况,侵占、挪用维修资金等问题。
(六)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
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等问题。
(七)住宅电梯安全隐患、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群众反映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对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等问题。
(八)乱搭乱建制止不力问题
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制止不力,改变房屋结构破坏安全,擅自改变外立面,擅自改变人防工程战时功能和平时用途,违规加装设施设备等问题。
(九)擅自改变小区公共部分用途问题
占用公共空间、人防工程,改变附属设施用途,圈占公共绿地,私设养殖场地,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
(十)小区临时用电“转正难”问题
持续巩固2025年临电小区整治成果,对于小区临时用电问题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临转正”整治工作不积极等问题。
三、受理条件
(一)反映内容真实、翔实,属于受理范围;
(二)反映对象明确、具体;
(三)不属于已进入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四、线索反映方式
(一)线索反映电话、线索监督方式
1.线索反映电话

2.线索监督方式
安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915-3265893)
(二)全市住建系统“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线索收集二维码

(请扫码填写)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