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汉滨区司法局建民司法所在街道办三楼会议室举行了辖区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新入矫的21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入矫教育活动。
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观看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携带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抽查。
集中教育阶段,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践,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入矫分类管理、报告、外出、考核、处罚等相关规定。明确告知社矫对象在矫正期间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强调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树立纪律意识,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加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提醒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树立规则意识,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司法所所长陈志以案释法,为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讲座。同时对参加入矫集中教育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几点要求,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增强在矫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务必远离法律“红线”,要求各位矫正对象心存敬畏和感激,珍惜在社区矫正的机会,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平稳度过矫正期,顺利解矫回归社会。
入矫教育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环节,通过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第一课”,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规矩意识和服刑意识,树立社区矫正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拧紧了法律“安全阀”,使其明白心中有“尺”,能知是非,行为有“戒”,能善始终的道理,为后续社区矫正对象有效监管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扎实基础。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对象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改过自新、自立自强,争取早日解矫,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下一步,汉滨区司法局建民司法所将继续开展好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第一课”教育活动,严格把好入矫“第一关”,持续提升教育矫治效果,助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