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扫除地方金融领域黑恶势力,切实维护全区经济社会和金融秩序稳定,按照市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排查五类机构涉黑涉恶及乱点乱象线索的通知》(安金融发〔2020〕21号)要求,决定对辖区五类机构涉黑涉恶及乱点乱象线索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在汉滨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从事相关地方金融活动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 二、征集线索信息范围: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利用非法集资资金开展非法小额贷款业务; (二)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 (三)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 (四)从事“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 (五)非法进行高利放贷,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 (六)制造谣言、制造恐慌,煽动群众到银行挤兑,以及寻衅滋事、非法聚众冲击金融机构; (七)非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组织实施金融诈骗。 (八)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和严重违规经营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0915-3215281(区扫黑办);0915-3368110(区公安分局);0915?3119525(区处非办)。 举报邮箱:hanbinsaohei@126.com(区扫黑办);akhbshce@163.com(区公安分局);hbqcfb@163.com(区处非办)。 望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参与,踊跃举报金融五类机构涉黑涉恶线索,携手营造健康有序的地方金融市场环境。 汉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