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汉滨区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目标,以“四抓四促”推动河湖岸线有效管控、水生态持续向好,汉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国家Ⅱ类标准,水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狠抓体系建设,力促责任落实。推深做实“五长+一员”河湖管护工作机制,对104条流域面积10km2以上河流、37座小(Ⅱ)型以上水库实现监管全覆盖,着力推动司法力量、人大政协监督与河湖长制深度融合,责任落实有力有效,河湖管护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成功创建省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瀛湖入选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京康农业园景区、龙须沟景区获评省级水利风景区,黄石滩水库灌区获评省级节水型灌区,河湖长制工作连续7年位列市考优秀等次。
狠抓督考推进,力促任务落地。坚决扛牢“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政治责任,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部署,适时召开全区性工作会议、签发总河湖长令推进落实,区人大、政协专题调研“把脉开方”,组建30支护河志愿服务队,每年安排600万元,开发600个以上公益性护河岗位,高质高效推动工作落实。强化督办考核,严格周报告、月检查、季通报和“三色单”督办制度,连续5年开展全区性激励表彰,有效激发工作活力,汉滨河湖长制“三考、三述、三评”工作机制被评为2023年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典型案例。
狠抓专项整治,力促长效安宁。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河湖保护“春雷行动”、非法采砂“利剑行动”等整治行动,刚性落实禁渔禁捕,全面取缔捕捞船只,规范划定重要河流及水库管理保护范围,持续高压打击河湖违法行为,去年以来累计整治河湖乱象问题90个,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2起、非法捕捞案件5起,办理涉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4件,重点水域实现“四清四无”,河湖整治成效受到《中国水利报》《陕西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
狠抓综合治理,力促河湖安澜。大力实施汉江综合治理、中小河流治理、水保生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项目,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两场(厂)设施建设运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湖库漂浮物打捞等重点工作,统筹推动河湖管护与文明创建深度融合,通过岸上岸下齐抓、上游下游共管、河道库塘一体、治标治本同步等综合措施,不断筑牢河湖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