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陕西省连续六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价0.2097元,降价幅度超过20%。针对11月27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汉滨实际,12月25日,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告诫会,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对辖区内50余家各类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进行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宣传解读和提醒告诫,并要求签订《关于严格遵守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的承诺书》。会上,五个企业代表现场签订承诺书。

会议要求,各转供电主体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同步同水平调整转供电终端用户销售电价标准,确保本次陕西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及时等额、有效传导到位。对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和通过转供电赢利的供电主体,以及对未落实电费收取公示、明码标价不规范的供电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予以惩戒,全力维护终端用户的价格权益。

转供电主体不合理加价行为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