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巩固扫黑除恶工作成果,区扶贫局党组以开展“无黑无恶”行业示范创建为契机,以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切实打通扶贫领域难点堵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质量收官收尾。
强化领导,精心部署。区扶贫局党组积极总结三年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经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统一思想,精准发力,不断加大“无黑无恶”行业示范工作创建力度。局党组先后共召开党组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研究部署10次,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乱象治理工作14次。
深入宣传,厚植氛围。区扶贫局先后召开机关干部会议6次,通过微信平台、悬挂横幅、张贴通告,以及利用机关所在地小区物业 LED 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200余次;充分发挥脱贫攻坚“四支队伍”工作在“第一线”的作用,走村入户广泛开展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性。据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问卷调查显示,全区调查问卷1540人(非建档立卡扶贫对象620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920人),对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感到“非常满意”或“满意”达95%以上。
借力整治,加大创建。找准结合点,抓住关键点,扎实推进小额信贷逾期清理、扶贫项目规范管理和扶贫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等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扶贫小额信贷到期收回化解15904笔70269.9万元(含续贷5300笔22783.1万元),启动7批次风险补偿共128笔551万元,政府代偿387万元,代偿后追偿6笔14.36万元;依法诉讼83笔370万元,收回82.7万元;逾期贷款44笔147万元。2020年在扶贫领域摸排乱点乱象12件,累计排查扶贫领域涉黑涉恶涉腐涉乱线索8件,向区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8件共化解扶贫领域信访矛盾问题193件,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聚焦创建,管制长远。结合“无黑无恶”示范创建工作,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一是建立了集中学习制度。局党组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系统学习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重大决策部署和文件会议精神,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切实抓好专项斗争各项精神落实落地。二是建立了会议协调推进机制。局党组不断强化内部各业务组之间工作衔接、日常协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助力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台阶。三是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督导追究制。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研判,建立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压实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指定专人跟进、逐项销号,持续推动了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