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始终遵循法治财政理念,聚力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财政管理,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财政贡献。
加强规范管理,推动政府采购高效运行。全区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全覆盖,法定备案、审批事项全部网上办理,采购业务实现“零跑路”“掌上办”“当日办”。在全省同步推进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一体化系统互通互联,实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从政府采购源头落实“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简化政府采购变更采购方式审批程序,实行限时办结制。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监管模式,推进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压缩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和采购资金支付周期。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我区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打造“阳光采购”。
发挥政策功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推广应用,以“政采贷”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健全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金融机构四方联动机制,畅通银企对接渠道,协商银行开辟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融资效率,节约企业融资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3年全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金额1292万元,惠及企业9家。二是落实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了阶段性提高价格评审优惠比例、增加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等一系列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为中小企业解危纾困的政策功能,促进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全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5692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26014万元,占比超过80%,。三是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贡献财政力量。2023年全区预算单位在“832平台”预留份额110万元,累计完成交易额1262万元,完成比例占预留份额的1147.28%,同比去年增长63%,我区的消费帮扶工作一直处于全省领先位置。
破除障碍壁垒,改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强化采购全过程闭环动态监管。深入开展采购人、代理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监督检查,对专项检查发现的政府采购领域不规范事项及时予以监督提醒并责令限期整改。督促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履行采购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着力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化投诉平台,全面实现全区政府采购投诉“一网通办”。开设汉滨区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问题举报邮箱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