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安置社区广场智慧大屏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巴山中路御公馆8A1305(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ZZ-CG(2024)-001
项目名称:集中安置社区广场智慧大屏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9598.14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99598.14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集中安置社区广场智慧大屏项目,1项;
项目概况:为瀛湖镇瀛湖社区、谭坝镇谭坝社区、坝河镇斑竹园社区、沈坝镇沈坝中心社区、双龙镇双龙社区显著位置各建设一个户外公共文化数字宣传屏(场地由涉关镇负责协调确定),8 个平方以上(LED 屏幕显示面积,不包含边框及成品尺寸),规格为户外 P4显示屏(必须带防水箱体制作),附带显示屏播放相应必须设备(电脑、音响、网线、电源线,同时支持手机发送播放,满足新时代快捷操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8)《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响应采购并参加磋商响应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响应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活动,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书面声明;(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巴山中路御公馆8A1305(招标代理部)
方式:供应商须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携带单位介绍信(A4纸版面)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巴山中路御公馆8A1305(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巴山中路御公馆8A1305(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安康本地有专业售后服务点及专业团队(本工程不允许转包,一经发现,将承担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汉滨区委宣传部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五星街38号
联系方式:龚先生 13389152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巴山中路御公馆8A1305
联系方式:杨洋 15319825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洋
电 话:15319825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