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大规模人员返乡在即,目前正值冬季呼吸系统疾病流行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营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决定开展“双节”期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一、整治安排

    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月15日以后为巩固提升阶段。

二、整治内容

  (一)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加强城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卫生日常清扫保洁,加大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建筑工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部位和群众房前屋后三堆六乱综合整治力度;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提升改造;严格农副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公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卫生状况评价。

(二)深入开展垃圾污水治理行动。分类配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分类收运、密闭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密闭运输建筑垃圾,推行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规范消纳场管理加强塑料垃圾治理全面摸排污水直排现象,加强污水统筹治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污水处理全过程监管,做到收集、存贮、转运、处置规范化,完善医疗污水处理设施,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等行为。

(三)深入开展厕所革命专项行动。以城乡接合部、城区周边为重点,扎实开展旱厕排查整治,对中心城区范围内旱厕整治进行回头看;积极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提升;完善公厕配置,做到卫生达标、免费开放;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客运站等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公共场所公厕环境整治,落实运维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有效改善公厕环境卫生状况。

(四)深入开展饮用水安全保障行动。依法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保护范围监管,加强净水厂和水质安全管理,完善供水应急预案和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健全从水源保护、水质净化及消毒到管网输配等供水全过程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加强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提高供水能力、扩大供水范围;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以及人口分散区域的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不断提高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二次供水设施规范化管理及水质检测,推进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五)深入开展市容秩序管理行动。持续加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汽车兜售管控,完善城市道路(含背街、商业街)功能,规范垃圾收集点、果皮箱、“三车”停放点等相关道路附属设施设置,整治“十乱”问题,规范流动商贩及早夜市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规范“三小”“四小”经营行为和消毒及卫生设施维护,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引导沿街商户、门店入店规范经营,督促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加大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力度,严惩车辆乱停乱放,及时清理城区周边主次干道沿线长期停放的车辆,确保道路通畅和交通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加强配合协作。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合力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排查整改。各镇(街道)、村(社区)对辖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加强督查问效区纪委监委、区狠抓落实办、区创文办、区国卫复审办将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跟踪督办,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推进不力而影响整治成效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