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汉滨区水利局多措并举强化执法效能,确保全区水事环境稳定向好。
强化制度和机制保障。制定印发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配套细化了《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法制审核流程图》四项行政执法细则。规范了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规范着装和使用记录装备、使用文明用语等行为规范。在具体执法活动中,严格落实证据固定、法制审核、文书校核、规范送达等执法细节。加强以案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与行政相对人进行面对面沟通,既宣讲法律又倾听民意,广泛征求改进执法建议。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岗位轮训、案例讨论、试卷问答等方式,常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反有组织犯罪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目前全局71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了《轻微违法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当事人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或减轻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彰显“执法力度”的同时精准传递“执法温度”。
常态化纠违纠错。加大日常巡查和对涉水关联企业的定向宣传,及时提醒告知有关水利法规,及时协助纠正企业轻微涉水违法活动,及时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完善审批手续,通过及时纠违纠错,减少企业后期违法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多方式强化监管。规范事中事后行业监管的方式,实行“局内融合、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精准实施分类监管,避免对企业的重复检查,提升监管效能。灵活采用“整改、约谈、通报、处罚”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管。
下一步,区水利局将围绕全区法治建设总目标,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大力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扎实推进依法治水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