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两个责任”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1月11日,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培训会,全区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共21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市场监管人员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健全“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二是企业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是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组织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年度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抽考覆盖率100%、合格率100%。企业应当组织对本企业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存档备查。
会后还对参会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了考试,合格率100%,培训取得了良好成效。
下一步,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两个责任”相关要求,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运行情况以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