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6日,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全省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进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汉滨区原移民开发局副局长陈继楷、干部查道胜在人畜饮水工程项目验收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8月,原区移民开发局、五里镇等单位成立工作组对五里镇营盘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工作组组长查道胜及该项目建设负责人、工作组成员陈继楷在未实地查看的情况下,便在未实际铺设供水主管道的项目验收卡上签字,致使该工程通过检查验收,导致村民长时间未吃上自来水,造成不良影响。对此,陈继楷、查道胜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2月,陈继楷、查道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大竹园镇正义村党支部副书记侯峰在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中不正确履职等问题。2018年6月,大竹园镇正义村污水处理工程开工建设,时任正义村党支部书记侯峰负责协调施工环境、组织工人施工、代发工资等,收取施工方给予的辛苦费1000元。侯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侯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瀛湖镇响水沟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开平在人饮工程监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9年5月,时任响水沟村党支部书记王开平对本村人饮工程监管不力,将尚未完工及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供水工程接纳为村委会管护,损害群众利益。王开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王开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持人民至上、做到为民用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牵头职责、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工作推进、任务落实,加大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处力度,以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推动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走深走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