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作用发挥,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近日,汉滨区委组织部出台“七条措施”,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

加强一线力量。镇(街道)、包联帮扶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下沉村(社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下沉包联社区和在职党员到居住小区报到领岗,积极参与居住小区防控工作。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协助村(社区)组建疫情防控先锋队,划定防控责任区,确保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组织动员群众工作,全力以赴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培养发展党员。引导鼓励入党积极分子到疫情防控一线接受考验,对表现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及时吸纳为预备党员。

历炼年轻干部。将35岁以下和3年内新招录的年轻干部安排到疫情防控一线锻炼3-6个月,对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管理,推荐到重要岗位培养锻炼,条件成熟的优先提拔使用。

强化鼓励激励。对在疫情防控一线中挺身而出、冲锋陷阵、贡献突出的优秀干部,结合一贯表现,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特别优秀的可“火线”提拔。对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事业、企业单位领导干部,优先调任、转任到公务员岗位或事业岗位。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突出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优先晋升职级。

用足奖励政策。对疫情防控一线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及时通报表扬,特别优秀的给予奖励;用好公务员及时奖励政策,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简化审批备案程序,及时给予个人嘉奖或记三等功。

突出考核推动。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全区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正向激励和负面清单管理。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服从配合防疫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在单位年终考核综合分中扣减一定分值,直至限制评优。对贡献突出、受到表彰的单位,年度考核实行奖励加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政策上限;受到表彰的个人,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占单位名额。

加大组织关怀。统筹工作安排,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疫情防控一线党员干部得到必要休整。划拨专项党费支持抗疫,从年度区管党费中安排不低于10%的经费用于支持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关怀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党员干部。鼓励支持驻村帮扶经费优先保障村级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