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18时许,违法行为人贾某某在“抖音”平台,与网民“欧某”聊天中发表辱骂疫区人民的不当言论,引起广大网友关注,并造成恶劣影响。12月31日上午,贾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汉滨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贾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汉滨公安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打击网络谣言、维护网络清朗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力同心,共同战“疫”,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