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8日,安康一市民谭某在西安居住期间,被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在接到西安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人员要求集中隔离的通知后,拒不按照通知要求在西安进行隔离,并于次日私自乘车返回其在安康的租住房,汉滨公安分局对违法行为人谭某依法执行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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