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莉莉,女,汉族,中共党员,2004年3月进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工作,2016年10月被任命为员额法官,现在该院刑庭工作,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审理。
一、提升站位。自2018年1月中共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徐莉莉同志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理解专项斗争工作的政策界限、司法重点、工作难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提升技能。作为刑事员额法官,徐莉莉同志深入学习刑法中关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相关发条及与黑社会性质犯罪相关的司法解释、意见及会议纪要,细致研究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办理黑恶案件的四个意见及省、市两级法院及关于涉黑恶犯罪的相关意见、规定等。在工作中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要求,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明确政策界限,确保办理的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敬业奉献。作为刑庭的员额法官,繁杂琐碎的工作丝毫没有影响她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热情,她始终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作为精神追求。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徐莉莉同志共承办涉恶案件5件、辅助审结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第一件任某某等19人涉黑案件,参与组成合议庭审理涉恶案件13件。其主审的涉恶案件被告众多、案情复杂、审理周期长,每个案件均撰写审理报告及判决书百余页;其辅助审结的任某某等19人涉黑案件系省院挂牌督办案件,该案被告人数众多、辖区影响大、关注度高,卷宗300余册,历时5个月,连续庭审11天,撰写审理报告及判决书数五百余页。同时其在办理各类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完成涉黑涉恶、保护伞的线索排查工作及案件翻查、起底工作,共计排查各类案件500余件,排查人员200余人,翻查、起底案件200余件。在办理涉黑恶案件过程中坚持深挖彻查,发现相关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5份,均已收到回复,促进及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查漏补缺。
四、广泛宣传。在办理涉黑恶案件的同时,积极撰写涉黑恶案件典型案例,配合新闻部门录制宣传视频,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充分展示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有‘伞’必打的坚强决心;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宗族恶势力等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强大斗争声势和舆论环境。
岁月无迹,青春有痕。徐莉莉同志工作始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更是以踏实勤奋的作风和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普遍赞誉,用她的实际行动严厉打击了涉黑涉恶刑事犯罪,为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做出了一己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