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锋同志,系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团队成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汉滨法院围绕“打击遏制、深挖根治、长效常治”工作总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稳、准、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王锋同志作为该院刑事审判骨干力量,依法、准确审结了任成果等19人涉黑案、张伟等21人涉恶案等系列大要案,精准、有力的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能力素质。作为一名党员,王锋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区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案件办理。多次参加中省市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业务培训,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及时更新司法理念,掌握司法动态,深入学习理解国家监委和“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法律政策文件,不断提升审理涉黑涉恶案件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二、扫黑除恶,勇担重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大量涉黑涉恶案件起诉到法院。截止2019年11月20日,汉滨法院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8件131人,占全市2/3,王锋同志勇担重任、冲锋在前,主要承办、参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0件98人。先后承办了高崇遥等7人恶势力犯罪、张伟等21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承办了安康市首例涉黑案(即任成果等19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办理了安康市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即张宁等4人恶势力犯罪案件)、肖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系列案件、程进等6人寻衅滋事案(检察机关指控为恶势力犯罪案件)。省市电视台10余次对宣判现场进行了宣传报道,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社会氛围,展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的决心。

王锋同志审理的任成果等19人涉黑案,该案是安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法院宣判的首例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该案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王锋同志多次参加公检法联席会议,从审判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公安、检察机关严格遵守证据标准。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为确保案件及时、快速、高效得到审判,王锋同志开启了夜以继日、“5+2”“白+黑”模式阅卷,依法审查案卷300余册,形成了70万余字的审理报告。该案庭审持续进行了11天。庭审结束后,王锋同志与合议庭紧锣密鼓的进行了案件评议,针对疑难问题,多次召开刑事专业法官会议、提交院审委会讨论,最终形成了400余页,22万字的判决书。该案在开庭审理及公开宣判过程中,均邀请 10余家主流新闻媒体对庭审、宣判活动做宣传报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政法委、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审理,庭审视频在官方抖音上点击率超过10万人次。

三、聚焦审判主业,强化沟通协作。为巩固涉黑恶违法犯罪打击成效,确保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王锋同志与审判团队对涉黑涉恶案件适时提前介入、优先办理,力促该类案件快审、快结。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请召开专业法官会议,2018年至今,参加专业法官会议34次,讨论刑事案件87件,研判涉黑涉恶案件32次。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推动落实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和提前介入机制,30余次参加涉黑涉恶案件联席会,研讨涉黑涉恶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从审判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办理全程提速。 

 四、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对已审结涉黑恶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及监管漏洞,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并跟踪督促反馈,预防和减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滋生蔓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王锋同志满怀对党和法律的忠诚,忠实践行法官职责。严格依法办案,坚守公平公正,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切实把好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把每项审判任务、每个工作环节都做深做细,精益求精,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扎实转变工作作风,以自己的言行,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