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吉河镇全体党员干部按照习总书记要求,坚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把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根植于灵魂深处,落实到具体的活动中去。近日,吉河镇迅速处置一起因车辆自燃引发的火情,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1年4月7日下午18:50分左右,吉河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牛融刚下村返回单位途中,在行至安康南收费站与吉河镇交汇口处,发现前面一辆白色面包车着火了,现场有人正在灭火,他立马停下车,一边从后备箱取出车载灭火器参与灭火,一边大喊让围观群众远离事发现场。吉河坝社区干部李香银经过此处发现火情,他立即从附近加油站搬来大型干粉灭火器,与热心群众一起灭火。此时,几名刚刚参加完党史学习教育的镇村干部也正好路过此处,他们迅速加入到灭火行动当中,组织疏散围观人群,指挥现场交通,避免发生其他危险。经过镇村干部、热心群众几分钟的齐心努力,大火终于被扑灭,由于救援及时,将生命财产损失降到了最低。
“这次应对突发事件,镇村干部临危不乱,处理得当,有效化解了险情,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镇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深刻体现。”吉河镇纪委书记王哲在现场说到。
安全提醒:为防止车辆自燃,车主应当经常性地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为车辆配备车载灭火器,防止“带病”上路。同时,行车途中如发现烟雾或闻到焦糊味等,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启危险报警灯并及时停车检查。如发现车辆起火,在自救的基础上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