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补50万!汉滨最新产业奖补政策来了!

一、扶持对象

(一)支持以农业产业发展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脱贫户、边缘户。

(二)支持各类发展农业产业,有法人资格并且经营正常的农业经营主体。

(三)支持通过土地流转或托管,将撂荒地和无劳耕种耕地进行粮食、蔬菜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及其经营主体。

(四)支持实施蚕桑恢复性发展,采取集约化、标准化、规模化的养蚕大户(家庭农场)及经营主体。

(五)支持稻渔综合种养,新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的经营主体。

(六)支持发展以红茶为主的夏秋茶利用的经营主体。

(七)支持产业技术服务,开展茶网蝽和核桃综合防治、统防统治工作。

(八)支持以生猪养殖场、设施蔬菜基地为重点的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解决园区、生猪养殖场供排水、供电、生产道路的补短板需求。

(九)支持“两品一标”认证、品牌创建和有组织参加展销推介活动的经营主体。同时,支持以茶叶企业为主的经营主体进入专业市场开展产品展销,开设门店。

二、奖补标准

(一)支持脱贫户、边缘户从事养殖、种植、养蚕、渔业、林下天麻等农产品生产,每户脱贫户、边缘户全年奖补总额最高不超过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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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经营主体遏制土地撂荒发展粮食作物、蔬菜种植,建设规模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蚕桑产业集约化经营、发展林下魔芋、食用菌、稻渔综合种养和夏秋茶利用。健全综合防治、统防统治产业服务。每个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及经营主体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规模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的牵头区直单位一次性奖补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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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持种植类区级以上(包括区级备案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增强土地流转、园区务工、订单农业等带动能力,开展“两品一标”认证及品牌创建,种植类省、市、区级现代农业园区带动当地农户土地流转、就地务工、订单收购三项之和奖补分别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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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申报

(一)核定周期。产业奖补扶持核定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止。各镇办应于11月10日前完成产业到户和经营主体奖补扶持的审核申报工作。

(二)申报程序。2021年产业到户和经营主体奖补扶持资金,严格按照“户(经营主体)申请、村认定、镇审定、区核查”的程序进行,各镇办可根据农业生产时令,分期分批向区产业办申报产业奖补扶持项目(1年最多不超过3批)。脱贫户、边缘户的奖补与经营主体的奖补政策不得重复享受。申请资金不保留小数位。

(三)审核认定。农户和经营主体向村(社区)递交产业奖补扶持资金申请表后,镇、村产业发展指导员、驻村干部(或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应对申请的产业奖补扶持内容进行全面核实认定,村“两委”予以初审并进行公示10日以上,报镇办进行复核,对复核无误的,以镇办为项目实施主体编制《产业奖补扶持项目申报书》(含电子版)报区产业办。

(四)资金拨付。区产业办于5月、8月、11月分三批受理镇办申报的产业奖补扶持项目,收到镇办《产业奖补扶持项目申报书》后,区产业办牵头组织对奖补项目重点核查,对检查情况及时召集相关产业主管单位专家进行综合研判论证,经会议研究通过的,将项目和奖补资金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无异议后向镇办下达产业奖补扶持资金,由镇办按项目管理要求,认真审核有关申报票据,及时兑付奖补资金(通过农户一卡通或经营主体对公账户兑付)。

(五)验收评价。各镇办11月中旬开展全年产业奖补扶持项目实施结果和资金兑付情况的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于11月30前报区产业办备案。区级产业主管部门在镇办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将在全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