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滨区林业局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核发全区首个县(区)级权限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许可,标志着该项审批权限在汉滨区正式落地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为社会资本合规进山入林、盘活山林资源打通了法治化通道 。
按照《陕西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家庭承包林地经营权,达到规定规模的,须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县级林业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开展审查审批,严格规范流转行为,防范林地“非林化”,守住生态底线,保障村集体、林农和经营主体三方合法权益 。
为办好全区首单许可业务,汉滨区林业局提前梳理审批流程、细化办事指南,组织业务人员吃透政策条款,对流转林地权属、村民民主决议、林地现状、经营方案、社会主体信用状况等开展全要素审查,实地核查地块情况,严格审查流转程序是否合规、经营方案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林业发展布局,确保流转程序合法、资料完备、风险可控。同时坚持服务靠前,主动为企业开展政策辅导、材料帮办,答疑解惑,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
该许可落地后,企业可依法依规在流转林地内开展森林培育、林下种植、生态管护等林业产业经营,建立“企业+村集体+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群众获得土地租金、劳务务工等收益,推动“沉睡山林资源”转化为绿色经济资产。
下一步,汉滨区林业局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规范审批全流程管理,健全流转后跟踪监管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林业产业,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前提下,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国储林、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推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同提升,为全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