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来临,涉及汉滨区高校毕业生档案的接转传递、档案保管、档案委托人事代理、党组织关系接续等公共服务事项,我们依照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相关规定及要求,为大家做一个详尽的介绍。

一、档案转递和查询

高校毕业生档案是本人政治面貌和学习经历的重要历史记录,是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岗位见习、考录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的重要依据,也是其进入社会享受就业帮扶和缴纳社会保险等事项的参考基础。高校毕业生档案主要包括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中专毕业生登记表、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成绩单(记分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位授予证明、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

根据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高校毕业生档案必须是密封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

一般情况下由就读院校邮寄至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托管档案。

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可在就读院校查询或在人社部门门户网站(https://chrm.mohrss.gov.cn/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发布的信息进行查询。档案接转情况一般分为:

1、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3、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按规定在原校保留两年;

4、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出国留学的,档案应转递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本人户籍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托管。(备注:合并归档国外留学材料一般包含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及经翻译公司盖章的翻译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近年来各高校流程,安康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一般由学校统一邮寄(当年的7、8月份)到我市、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可通过学校提供的邮政转递单号查询,也可在8月中旬以后联系学校邮寄档案的目的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后期如果档案需要转移的,还需另提供转入地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调档函

二、档案委托人事代理

高校毕业生办理了档案人事代理的,档案管理部门可提供档案转移、档案查(借)阅、开具证明服务、提供政审考察等以档案管理为基础的各项公共服务。

办理流程:确认档案已传递至人才中心,本人(或委托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前往人才中心档案窗口填写《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人事档案管理卡》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手续。

三、党组织关系接转

凡高校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需转回,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或组织关系接收地)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党员档案可随学籍(人事)档案转移到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托管。

四、学籍档案接收信息

1.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汉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档案接收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悦街兴家仓巷42号(邮政编码:725000)

3.档案接收人:档案接转窗口;

4.联系电话:0915-3255079

           0915-325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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