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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共建共享文明安康的倡议书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城市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现发出如下倡议:


带头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摒弃餐饮浪费、奢侈过节、封建迷信等不良习气,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践行孝义善举,涵养良好家风,引领带动形成向上向善的社风民风。


带头践行文明,树立良好形象。学习宣传践行《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公共场所遵守秩序、爱护环境,在交通出行中遵章守纪、礼让行人,在日常生活中和睦邻里、文明养宠,在旅游观光、网络活动中恪守公德、传播正能量,以实际行动彰显党员干部文明素养。


带头美化环境,共建宜居家园。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带头清洁家园、美化环境。倡导文明、绿色、安全的祭祀方式,坚决抵制危险驾驶、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踊跃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引领树立勤劳、节俭、文明、健康的节日新风和社会风尚。


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初心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基层一线,主动关心关爱生活困难群众、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群体,积极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用心用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传递组织温暖,共建和谐美好社会。


带头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向家属、亲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理念、普及文明规范。敢于劝导和制止身边的不文明行为,主动维护公序良俗,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文明创建,共同维护文明形象的浓厚氛围。


文明建设,人人有责;模范引领,重在力行。希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立即行动起来,以模范行动践行文明规范,以先锋形象引领文明新风,为持续推进崇德向上幸福安康建设贡献先锋力量!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中共安康市委宣传部

中共安康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