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汉滨区国土空间规划领域专家评审工作,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项目审查的专业性及科学性,全面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与决策水平,现面向社会征集各领域专家,并对在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陕西省范围内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及行政机关等从事规划、建筑、市政、交通、园林景观、水利、土地资源和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行政管理人员。

二、入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建筑学、道路交通、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历史文物保护、土地资源管理、水利水电、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五年以上,或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相应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三)充分了解汉滨区实际情况,在本专业范围具备领先的业务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得到行业部门认可。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

三、专家职责

专家应秉承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完成汉滨区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的咨询、论证、评审等工作,具体包括:

1.对需提交区规委会审查的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重大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并提交书面技术审查意见。

2.对辖区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和对国土空间规划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建设项目进行技术论证与咨询。

3.对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与论证,向区规委会提供决策建议。

4.承担区规委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入选程序

(一)报名与推荐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提出入库申请(包括单位推荐表、个人自荐表),按规定填写并报送专家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及相关证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从事相关工作时间证明等材料)。

(二)审核与公示

汉滨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汇总申请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审定后,在网站予以公示。

(三)决定与入库

公示无异议后,专家库名单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告。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汉滨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补充更新。

五、其他事项

请将专家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2025年5月30日前,报送至汉滨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子鋆

联系电话:156235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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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和附件2.doc